問:哪些人員不能應聘棗莊市嶧城公安分局?
答:(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nèi)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參加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8)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