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佳木斯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確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確認范圍
按照筆試成績和有關規(guī)定,按招考計劃人數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且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
二、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時間:
⑴黨群機關、檢法非捆綁職位:2016年6月7日。
聯系電話:0454-8511063
⑵政府機關:2016年6月7日、8日、12日。
聯系電話:0454-3986660
審核期間咨詢電話:0454-8224841
2、地點:佳木斯市政務服務中心(政府8號樓)一樓人力資源市場6-10號窗口。
三、考生須提供的相關材料
1、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與網上報名相一致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復印件(2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考生自行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下載、打印)。2016屆統(tǒng)招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括學歷、學籍檔案、專業(yè)、入學和畢業(yè)時間等內容;2014和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需出具檔案存放證明及派遣證原件和復印件;社會在職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單位性質,如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私企等);有戶籍要求的職位考生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材料的復印件考生要按照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派遣證、戶口本、學位證、筆試準考證的順序排列好。
2、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佳木斯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確認表》(見本公告附件1),粘貼與網上報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3、要求具有“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報考職位招考對象要求是“符合條件的項目生”或“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關部門進行項目生或大學生退役士兵資格認定,具備資格的由省相關部門出具認定證明手續(xù),考生持認定證明手續(xù)、項目生證書(或退伍兵證)及其他所需材料,進行面試資格確認;如果學歷在學信網上查詢不到,需要提供省級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黨校學歷如果在學信網查不到,又無法進行學歷認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且該證明必須有省級黨校簽章;中專、高中、技校學歷的考生需攜帶畢業(yè)證書、學籍檔案原件及復印件。
4、審核流程:
⑴政府機關
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考生在6號窗口進行確認(職位代碼1132001-01至1132086-02)。
公安系統(tǒng)職位的考生在7號窗口進行確認(職位代碼2132001-01至2132012-03)。
市(地)直屬機關職位的考生在8號窗口進行確認(職位代碼3132001-01至3132040-01)。
⑵黨群機關、檢法非捆綁職位
考生持裝訂好的相關材料和有關證件原件到10號窗口進行審核。
四、有關要求
1、考生必須本人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逾期不到者視為本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如發(fā)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報考者面試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
3、報考行政機關的考生務必于2016年6月5日前主動發(fā)短信(注明報考部門代碼、職位代碼及姓名)至18545030066(此號不接受電話咨詢)進行確認。
中共佳木斯市委組織部
佳木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