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級研究生新生:
祝賀您被錄取為我校2016級研究生,現將入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員憑我校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于2016年8月28日(如有更新時間另行通知)來我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事先請假,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學員入學前務必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stu.edu.cn,了解入學報到最新通知。
三、學員入學后,將按我校MBA、MPA招生政策頒發(fā)獎學金。
1.MBA新秀獎
本獎項為全國MBA聯考成績優(yōu)異、且第一志愿報考汕頭大學的新生而設。其中,聯考成績列班級前五名的學員每人獲獎學金人民幣1萬元;第六名至第十名每人獲獎學金人民幣0.6萬元;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每人獲獎學金人民幣0.4萬元。
2.MPA獎學金
本項新生獎學金,為鼓勵MPA入學考試總成績優(yōu)秀的新生設立。獎勵范圍為總成績列班級前四分之一、且第一志愿報考汕頭大學MPA的同學,一等獎6000元,二等獎4000元,三等獎2000元。
四、收費項目:
1.MBA和MPA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采用在職學習的方式。
MBA學制2.5-3年;課程成績有效期為5年,學費合計6萬元人民幣,分兩年繳交。
MPA學制三年,共4.8萬元人民幣,可入學第一年內一次性交清或逐年交付。
2.學校一般不安排學員住宿,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學員,在入學兩周后按學校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申請并按標準繳納住宿費。
五、帶入學前最高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書(有學位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核查后原件退回,復印件上交報到處工作人員。
六、學員無需轉黨、團組織關系,無需遷移戶口。
八、報到后,學校將對學員進行政治、業(yè)務、健康等全面復查,發(fā)現不符合標準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繳費方式:學員將學費于8月25日前存入學校提供的中國銀行借記卡,相關繳費事宜請見《汕頭大學學生繳費指引》。借記卡及《汕頭大學學生繳費指引》隨錄取通知書一同郵寄給學員本人,請妥善保管借記卡。
十、學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研究生學院地址:汕頭大學新行政中心,聯系電話:0754-86502424;汕頭大學MBA教育中心地址:汕頭大學商學院三樓文南307-308室,聯系電話:0754—86502888;汕頭大學MPA教育中心地址:汕頭大學法學院203電話:0754—86503904。
汕頭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