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演藝職業(yè)學院
廈門閩南旅游文化產業(yè)有限公司
2016年“二元制”現代學徒制試點班招生考試錄取方案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的決定,2016年“二元制”現代學徒制試點班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實行試點院校按照“文化綜合知識考試+專業(yè)基礎考試與崗位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試辦法,單獨組織考試和錄取,省、市教育廳(局)、省考試院監(jiān)督的機制。為了公平、公正、公開做好招生錄取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總負責人為學院教學副院長劉聰,副總負責人為廈門閩南旅游文化產業(yè)有限公司綜合部經理楊彬,具體工作由學院招生辦公室和公司綜合部共同負責。
二、招生對象:
1、 校企合作企業(yè)的在職員工、
2、 2016年高中、初中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考試工作由學院教務處和公司綜合部共同負責
四、考試內容與方法:
1、 文化綜合知識:包括初中、高中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基本知識,采用筆試,總成績100分。由公共基礎部會同公司綜合部,組織語文、數學、政治、英語教師聯合出卷。
2、 專業(yè)基礎與崗位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舞蹈表演、戲劇影視表演的基本技能。由舞蹈系、戲劇影視系會同劇團專業(yè)師傅出兩個專業(yè)的專業(yè)與崗位技能測試題和評分標準。各專業(yè)派3名以上教師、師傅擔任測試教師,分別對每個考生進行面試、評分。
五、成績計算:
1、 文化綜合知識:100分(A分)
2、 專業(yè)基礎與崗位技能測試:100分(B分)
3、 總成績=A分+B分
六、錄取標準:
考生總成績達120分以上。
七、今年試點由院校單獨組織考試和錄取,是我省推行“二元制”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的試點,希望全體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的各種規(guī)定,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開,為探索我省“改革招生考試辦法”作出貢獻,為打造福建版職業(yè)教育品牌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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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