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重慶服裝工程職業(yè)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4491
第三條辦學層次:高職(??疲W制三年
第四條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條學院地址:重慶市萬州區(qū)濱河路10號
第六條學院概況
重慶服裝工程職業(yè)學院(Chongqing Institute of Fashion and Engineering)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2013】28號)國家教育部備案(教發(fā)涵【2013】97號)的一所培養(yǎng)建筑與機械工程行業(yè)、經濟管理及服裝產業(yè)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碼14491)。
學院坐落在長江之濱的千年古城、萬川畢匯的重慶第二大城市——萬州。學?,F占地約164.2畝,校舍建筑面積約5.3萬平方米。校園環(huán)境優(yōu)美宜人,鐵路、民航、高速公路四通八達。學院具備堅實的辦學基礎,各個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的軟、硬件設施設備齊全,功能完善,是莘莘學子修德強技、求知求學的勝佳之地。
學院以建筑、機械等工科類專業(yè)為支撐,以服裝專業(yè)為特色,兼含管理類專業(yè)協調發(fā)展。學院擁有一支師德高尚、業(yè)務精湛、結構合理及充滿活力的“雙師”素質的教師隊伍,其中含教授、副教授、建筑師、機械師、會計師、服裝設計師等中高級人才50余名,投入上千萬資金建起了建筑工程技術實訓中心、機械電子實訓中心、會計電算化實訓中心、服裝設計與工藝制作實訓中心及計算機中心。教師隊伍及辦學條件充分保證了學生的專業(y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需要。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重慶服裝工程職業(yè)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定制招生章程、招生戰(zhàn)略、招生政策;擬定招生規(guī)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并由學院督察處監(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16年學院將面向重慶、四川、貴州、甘肅等省市招生。
學院現設16個專業(yè):1、建筑工程系:①建設工程管理,②建筑工程技術,③建筑裝飾工程技術,④市政工程技術。2、經濟管理系:①會計,②酒店管理,③物流管理,④旅游管理,⑤電子商務,⑥市場營銷。3、機械工程系:①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②機械制造與自動化,③機械設備制造技術。4、服裝工程系:①服裝設計與工藝,②服裝與服飾設計③服裝表演。
招生對象: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應、往屆高中生、三校生及同等學歷者。
招生專業(yè)、代碼、計劃人數、收費標準以各省市招辦(考試院)信息公布為準。
第四章錄取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及各省市的招生錄取相關規(guī)定,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錄取規(guī)則:
1、各專業(yè)不限制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授課語種為英語。
2、各專業(yè)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規(guī)定;
4、認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檔原則;
5、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yè)錄取,按照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專業(yè)志愿順序和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yè)。
6、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以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為原則。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藝術(美術)類專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第五章畢業(yè)證書
第十一條畢業(yè)證的頒發(fā):我院全日制普通??茖W生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yè)條件,頒發(fā)由國家承認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服裝工程職業(yè)學院普通??飘厴I(yè)證書。
第六章學費、住宿費
第十二條學院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學費:建筑工程系所有專業(yè)8500元/年/生。經濟管理系:會計、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電子商務、市場營銷學費均為6800元/年/生,酒店管理7500元/年/生。機械工程系所有專業(yè)8500元/年/生。服裝工程系所有專業(yè)9000元/年/生。
住宿費:住宿(全空調式標準帶陽臺衛(wèi)生間)分二檔次,4人間:1200元/年/生,6人間900元/年/生。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按照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七章獎學金和貧困生資助辦法
第十三條助學保障:
1、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以及各種單項獎勵等類別,按照相關規(guī)定評定和獎勵。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通“綠色通道”,可申請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社會企業(yè)助學金、特困補助和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八章附則
第十四條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十五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重慶服裝工程職業(yè)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電話:023-85773770 85769888
QQ: 445055355 2781353356 215856187
學院網址:www.cqfzgc.com
學院郵編:404001
第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和未盡事宜,請與學院招生處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