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江西省事業(yè)單位招聘退役大學畢業(yè)生士兵公告》中有關招聘的資格復審規(guī)定,現(xiàn)將贛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詳見附件。
二、有關事項:
1.請首批入闈(含調劑后入闈)贛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照2張,按時參加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對于資格復審不合格被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所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崗位及調劑到本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同分者一并入闈遞補。遞補人員將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本崗位的未入闈考生本人,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本崗位如無可供遞補的未入闈人員,已從該崗位調劑到其他崗位但未入闈的人員也可再回該崗位(即考生原報崗位)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已調劑到其他崗位但未入闈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若選擇回原報崗位遞補,由考生自行咨詢報考單位原報崗位是否存在遞補空缺,并告知招聘單位本人筆試成績,待原報考單位確認達到遞補排序分數(shù)后,再帶好原報崗位證明(如筆試報名表)等相關材料,按要求參加遞補資格復審。
3.遞補人員資格不符或放棄面試時產生的空額,由面試單位視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遞補,繼續(xù)遞補人員仍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本崗位(含原報本崗位及調劑到本崗位的未入闈人員)的未入闈考生本人,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考生在原報崗位與調劑所報崗位均可遞補時,可在這兩個崗位中選擇一個遞補。已調劑到其他崗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若選擇回原報崗位繼續(xù)遞補的,按前款規(guī)定辦理。逾期未參加繼續(xù)遞補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附件未列入資格復審的單位,因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且無人遞補及調劑,經(jīng)招聘單位研究不再進行面試。首批入闈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不再參加資格復審。
5.雖資格復審合格,但有部分調劑人員回原報考崗位遞補且其筆試成績高于本崗位遞補人員分數(shù)等原因,最終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在領取面試準考證相關事項時予以公告。
6.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初定于8月20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含遞補、繼續(xù)遞補復審合格人員),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于8月上、中旬在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gzhrss.gov.cn)進行公告。
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