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鵬新區(qū)社會建設局2016年招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公告
來源:大鵬新區(qū)政府網 閱讀:865 次 日期:2016-07-12 17: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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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我區(qū)勞動仲裁辦案質量和效率,提升處置突發(fā)群體性勞資糾紛能力,大鵬新區(qū)社會建設局擬公開招聘1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名額

勞動人事爭議專職仲裁員1名。

二、招考條件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條,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工會工作、法律工作等滿五年的;

4.律師執(zhí)業(yè)滿三年的。

(二)有仲裁員資格證。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特別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取得法學學士,有多年從事仲裁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五)不受理下列人員的報考申請:

1.觸犯刑法,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則、方式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3日—7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報名及資格初審地點:大鵬新區(qū)葵涌辦事處金嶺路1號新區(qū)管委會1號樓1217A,聯系電話:28333104。

2.網上報名,報考者可將報名表及其它必需提供的材料通過郵件發(fā)送至dpxqshjsj@dpxq.gov.cn。

考生報名、接受資格初審應提供以下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大鵬新區(qū)社會建設局公開招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報名表》、仲裁員資格證、符合招考條件的相關證明。

(二)面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

所有人員全部參加面試,依面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該職位最終聘用名額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辦理聘用手續(xù)

1.通知擬錄用人員按指定日期到大鵬新區(qū)社會建設局報到,同時通知相關部門做好工作安排及崗位指引;

2.通知相關機構辦理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等手續(xù)。

五、工資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參考深圳市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職員標準。

大鵬新區(qū)社會建設局

2016年7月12日

附件:大鵬新區(qū)社會建設局公開招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報名表詳情請參考http://www.dpxq.gov.cn/tzgg/235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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