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fā)2016年《河北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正高級講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通知
來源: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1945 次 日期:2016-07-25 11: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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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省直各部門職改辦:

經研究,現(xiàn)將《河北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正高級講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河北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7日

河北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正高級講師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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