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彌補我市消防警力不足,保障消防工作順利開展,依據(jù)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人員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05〕91號),結(jié)合我市實際,現(xiàn)面向社會征召20名合同制消防隊員。
一、招收條件及對象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熱愛消防工作。
(二)要求為男性,年齡在18至30周歲,服從管理,志愿投身消防事業(yè)。
(三)身高在1.68米以上,雙眼視力1.0以上,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殘疾。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條件擇優(yōu)錄用退役士兵或具有車輛駕駛、體育等特長的人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7月27日——8月14日)。報名人員須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退伍證(社會青年除外),報名填寫《志愿應聘公安合同制消防隊員登記表》,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兩張。
報名地點:濟源市公安消防支隊司令部(第二行政區(qū)東臨)
聯(lián)系人:翟警官,聯(lián)系電話:0391—6837611、13203921117。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3000米跑、單杠引體向上、雙杠杠端臂屈伸、仰臥起坐。
(三)體檢
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政審
核對招聘范圍、條件、查閱本人檔案是否符合條件。
三、聘用形式
濟源市大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和濟源市公安消防支隊依據(jù)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結(jié)果,按照擇優(yōu)原則雙方共同確定招收對象。消防支隊對招收人員集中進行三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經(jīng)培訓合格的被錄用人員,與濟源市大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四、錄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nèi)工資每人每月2100元,試用期滿后,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
(二)每月享受4天正常休息,其它特殊情況可以按規(guī)定請假。
(三)統(tǒng)一配發(fā)服裝和裝備,集中食宿備勤、執(zhí)勤,食宿免費。
(四)實行軍事化管理,開展績效考核。
(五)合同期內(nèi),凡違反部隊紀律和制度規(guī)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錄用條件的,自動解除合同。
注:在體能測試過程中,因個人身體原因出現(xiàn)問題的,消防支隊不承擔責任。
濟源市公安消防支隊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