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印發(fā)〈鄉(xiāng)鎮(zhèn)教師調入縣內城區(qū)學校(幼兒園)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遠教字〔2015〕24號)精神。2016年擬面向縣內鄉(xiāng)鎮(zhèn)(鳴鳳鎮(zhèn)除外)初中、小學遴選教師調入城區(qū)學?!,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21人)
1、初中11人,其中:語文3人,數學2人,英語4人,化生2人 ;
2、小學10人,其中:語文5人,數學2人,體育1人, 美術1人,信息1人。
二、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縣內鄉(xiāng)鎮(zhèn)在編在崗專任教師。
(二)條件:參加公開遴選的教師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編在崗,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
2.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初中教師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必須在鄉(xiāng)鎮(zhèn)服務滿5年以上(含5年),且近三年一直從事遴選學科的教學工作;
4.工作期間,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三、報名方式
請有意報考的教師根據招考指標填寫報名表(附件一),并提供表彰、獲獎證書和近五年在專業(yè)期刊發(fā)表論文的原件及復印件,在所在學校報名。由學校審核資料原件,組織推薦,將所推薦教師報名表、資料復印件及報名花名冊(附件二)由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由學校集中交人事股,報名時間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5日下午六點。
四、考試考核:
1. 8月8日,組織筆試。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遴選學科人數1:2的比例確定說課對象,不足1:2的全員參加面試。
2. 8月10-11日,組織說課、業(yè)績考核。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人員。
五、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因條件不符落選產生空崗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審批,辦理相關手續(xù)。
遠安縣教育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