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qū)選借7名教師到特殊教育中心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借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借范圍
銅山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借條件
1.熱愛特殊教育事業(yè)、關愛特殊兒童、師德優(yōu)良、愛崗敬業(yè)、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
2.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7月31日后出生),工作滿3年以上且合同期滿。
3.違法、違紀、違規(guī)正在接受處理或尚在處分期的、上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 2016年8月9日—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報名地點: 銅山區(qū)教育局人事科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材料: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銅山區(qū)特殊教育中心2016年公開選借在職教師報名表,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特殊教育學、特殊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筆試成績100分。
2.面試:筆試人員按1:3比例從高到低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分為課堂教學和答辯。課堂教學在規(guī)定時間內獨立備課、設計教案(30分鐘),說課(10分鐘)。現場答辯5分鐘。面試成績100分,其中課堂教學60分,現場答辯4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線。
3.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偝煽儾⒘姓咭悦嬖嚦煽兏哒邇?yōu)先,面試成績再并列者以課堂教學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考察借用
1.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比例考察擬借用人員。
2.選借人員試用期一年,借用期間在原單位領取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選借人員可以繼續(xù)留用,考核不合格,回原單位工作。
七、工作紀律
公開選借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切實增強選借工作透明度。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對考生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其考試或借用資格,已借用人員,一經查實退回原單位;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招聘紀律的,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次選借工作的相關信息在銅山教育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個人原因延誤的,報考人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本方案由銅山區(qū)教育局選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0266953
監(jiān)督電話:80266992
銅山區(qū)教育局
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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