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2015、2016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6.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信陽師范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碩士)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