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對象:所有符合報考條件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
測試時間:2016年 8月 17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測試科目:立定跳遠、1000米(女子為800米)、4×10米往返跑步、俯臥撐(女子為仰臥起坐,25歲以下男為引體向上),具體評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公政治〔2010〕445號)執(zhí)行。
體能測試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即向在場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