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6〕8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6年度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屬評委會申報安排
(一)申報范圍:不在市屬評委會受理申報范圍的專業(yè)、級別的職稱。在市屬評委會受理范圍的,按職稱屬地化管理要求,不允許申報省屬評委會評審。
(二)自今年起,我省職稱評審工作啟用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網上申報系統(網址:www.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申報省屬評委會評審的,除省屬評委會有另行規(guī)定的,均需要在該申報系統進行申報。申報系統中個人基本信息欄目中的人事管理單位請選擇“深圳市送省屬評委會評審申報單位(人事單位)”,主管單位請選擇“深圳市送省屬評委會評審申報單位(主管單位)”。申報網站目前未提供技術支持電話,如遇技術問題請查閱系統操作有關說明,或申報網站操作指引,或致電83791729、82761179代為向技術支持部門反饋問題。
(三)申報省屬評委會評審的申報材料,須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指定的受理點進行申報審核登記,經審核加具意見蓋章后,由各用人單位自行按照流程報送各相關省屬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受理。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核登記受理點地址:福田區(qū)上步中路1001號科技大廈2樓200室,深圳市工程師聯合會。
受理咨詢電話:83791729、82761179。
受理時間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四)申報省屬評委會評審的申報時間、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評審繳費等事項請注意查閱相應省屬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發(fā)布的通知。省屬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聯系方式詳見《2016年深圳市職稱評審申報政策簡要說明》中的附表。
二、市屬評委會申報安排
(一)2016年市屬各評委會職稱申報受理時間為2016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其中:
1.10月21日24時前,申報單位須在申報系統中將申報人申報提交日常工作部門受理。在此時點前,未提交日常工作部門受理的申報記錄無法繼續(xù)申報本年職稱評審。
2.10月26日12時前,申報人須完成職稱評審費的繳費。在此時點前,未按時完成繳費的系統將退回申報并無法繼續(xù)申報本年職稱評審。
3.10月26日24時前,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須完成申報記錄的審核工作和繳費確認工作。
(二)市屬各評委會受理的職稱均統一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網首頁—網上申報—人事人才—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申報系統(https://sz12333.gov.cn/tpmisunit/zjindex.jsp)申報。
(三)有關申報事項請查閱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官方網站,或咨詢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市屬評委會聯系方式和評審方式詳見附表。
(四)深圳市高等學校教師、中專技校(民辦技校除外)教師、公安專業(yè)技術人員仍按原有申報方式進行申報,具體事項由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另行發(fā)文通知。
三、有關事項說明
(一)各專業(yè)評審政策執(zhí)行1998年以來廣東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和有關評審政策文件。具體查閱職稱評審政策文件匯篇、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匯篇。
(二)按《關于轉發(fā)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fā)〔2007〕35號)規(guī)定收取評審費。目前,申報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在線支付繳費或銀行柜臺繳費,暫不支持微信、支付寶等在線支付方式繳費。
(三)在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學校畢業(yè)生可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四)自2016年起,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在申報評審時不要求提供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
(五)知識產權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實行考評結合,中、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實行以考代評;建筑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專業(yè)的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審;標準化工程專業(yè)的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2016年各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間安排在9月份,具體報名及考試事項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閱。經2014年度考試取得《合格證》和2015、2016年考試合格的人員可申報2016年度評審。
(六)繼續(xù)開展創(chuàng)新型人才職稱特殊評審政策,建立激勵創(chuàng)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職稱評審導向,將技術創(chuàng)新和創(chuàng)造、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發(fā)明專利轉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及所創(chuàng)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因素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萍既藛T的工作經歷(能力)、業(yè)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條件可按照《關于進一步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價的若干意見》(粵人社規(guī)〔2015〕4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各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擬定本評委會評審工作通知,詳細說明申報時間、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要求,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核后在官方網站發(fā)布,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職稱評定組織工作。
(八)繼續(xù)建立職稱誠信檔案。凡提交虛假材料或未如實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終身追溯,取消評審通過的結果或撤銷已獲得的資格,將記錄在個人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并自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
(九)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如發(fā)現評委會日常部門有違規(guī)行為的,可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舉報,舉報電話88121151。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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