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印江自治縣2016年面向鄉(xiāng)鎮(zhèn)學校選調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專任教師及選調縣外教師方案
來源: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閱讀:787 次 日期:2016-08-12 16: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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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宏觀調控教師合理流動,加快我縣教育事業(yè)健康、快速、均衡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6年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將面向全縣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在職在編專任教師50名。同時,從縣外在職在編教師中選調申請到印江任教的教師。為保證教師選調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城區(qū)學校面向鄉(xiāng)鎮(zhèn)選調專任教師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2.堅持按需設崗和專業(yè)與崗位相結合原則。

3.堅持統(tǒng)籌兼顧、宏觀調控、定校定崗位原則。

(二)城區(qū)初中、小學、幼兒園選調教師職數

選調城區(qū)初中、小學、幼兒園專任教師50名(見附件1)。

(三)選調對象及方式

1.城區(qū)初中教師面向除龍津街道、峨嶺街道以外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初中選調。城區(qū)小學教師面向除城區(qū)學校(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實驗小學、黔江小學)以外的小學選調。城區(qū)幼兒園教師面向除龍津街道、峨嶺街道以外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幼兒園選調。

2.中小學教師選調采取專業(yè)知識筆試與工作實績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專業(yè)知識考試占60%,工作實績考核占40%。幼兒教師選調,采取文化考試和特長面試相結合,其中文化考試占40%,特長面試占60%。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初中教師選調考試內容為初中選調學科教材知識,小學教師選調考試內容為小學選調學科教材知識,幼兒教師選調考試內容為《3-6周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等知識。所有選調職數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四)選調條件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選調中小學專任教師須具有4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教齡,近4年年度考核達合格及以上等次。選調初中教師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且在初中從事教學工作。選調小學教師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在小學從事教學工作。選調幼兒園教師年齡35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必須具備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且在幼兒園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有1年以上教齡(2014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2015年度考核達合格及以上等次。

(3)選調初中、小學教師報考學科原則上與所學專業(yè)或現任教學科一致。因學校工作需要調整任教學科的由學校出具調整學科證明報考所任學科。因工作需要,由小學調整到初中任教,或由初中調整到小學任教的,由調整的組織出具證明,可根據教師資格類別報考專業(yè)學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選調

(1)違法違紀受黨政紀處分在影響期內或尚未解除的;

(2)因違紀被立案正在調查的,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3)參加選調的初中、小學教師所任專業(yè)學科教學綜合成績在2012-2013、2013-2014兩學年中,有處于全縣同類學校同級同科后三名的,或在2014-2015、2015—2016兩學年中,有處于全縣同類學校同級同科名次總數后15%的。

(五)選調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幼兒教師面試)、筆試、選調公示等程序進行。

1.報名及資格審查:選調城區(qū)學校專任教師在印江教育網(www.yjxedu.cn) 下載《2016年城區(qū)學校專任教師選調報名表》(附件2),填寫一式一份經現任教學校、教辦簽出審核意見后,于2016年8月15日—16日持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任教學科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及3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到縣青少年活動中心三樓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未提交證件考核資料的逾期無效。參加選調人員每人限報一所學校崗位。

2.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8月19日下午15:00-18:00在青少年活動中心領取。

3.筆試時間及地點:8月20日上午9:00-11:00,考生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地點為準)。

4.筆試成績公布:2016年8月22日,在印江政府網或印江教育網站公布。

5.工作實績考核時間:2016年8月17-21日。工作實績考核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年度考核結果(16分),以2012-2015年度考核為準,每年度優(yōu)秀等次記4分、合格等次記2分,考核結果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的為準(已結轉的特崗教師之前的考核結果以教育局考核行文為準);二是獲獎情況(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8分),國家、省、市、縣黨委、政府表彰的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校長、山村教師分別記8分、7分、6分、5分,國家、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以上同類稱號或骨干教師分別記7分、6分、5分、4分(以上獎項以最高獎項記分,不累計加分);三是教育教學成績(16分),考核近四學年,每學年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任教學科綜合成績前五名分別記4分、3分、2分、1分、0.5分,如任教多個統(tǒng)考學科,則以報考學科的成績?yōu)闇省?/P>

6.幼兒教師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7.公示:筆試、考核及幼兒教師面試綜合成績在印江政府網或印江教育網,公示時間另行通知。

8.確定擬聘用及選調人員。根據參加選調教師的筆試、考核、面試綜合成績(擬選調人員綜合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按筆試成績擇優(yōu)選調,如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則末位并列的人員重新筆試,擇優(yōu)確定選調人員)。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時間另行確定。正式選調到城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專任教師的職稱待遇按政策規(guī)定辦理。

(六)報考紀律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教辦及相關學校在簽署報考意見時,認真審核各位參加選調教師的年度考核結果、教學成績、受處分情況,如有不實,將追究各經辦人的責任。

二、縣外教師選調

縣外申請到我縣任教的中小學幼兒園專任教師必須是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需具備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和相應教師資格證,身心健康。

(一)申請選調對象是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校長、優(yōu)秀山村教師的只要本人愿意,可提出申請,按程序直接辦理調動手續(xù)。

(二)其他申請人員,通過專業(yè)知識筆試(總分100分),成績達合格(60分)及以上的選調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筆試合格的選調教師待手續(xù)完善后按照對等方式安排學校上崗(即:原在縣城所在地的學校,原則上到龍津街道、峨嶺街道轄區(qū)內學校,原在縣城所在地以外學校任教的,安排在龍津街道、峨嶺街道以外的鄉(xiāng)鎮(zhèn)學校)。在外申請到印江任教的教師,選調后必須在教育教學崗位上服務四年方可調整工作崗位,職稱待遇按政策規(guī)定辦理。

(四)外縣選調教師的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與城區(qū)學校招聘專任教師規(guī)定相同。報名時在印江教育網(www.yjxedu.cn) 下載填寫《2016年外縣申請到印江任教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附件3),持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及3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報名,報名期間未提交證件的逾期無效。

(五)選調教師有違法違紀受黨政紀處分在影響期內或尚未解除的;因違紀被立案正在調查的,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不能參加選調。

三、加強選調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

(一)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代忠義(自治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盧朝勇(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人防辦主任)

江航軍(自治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周華忠(自治縣財政局局長)

饒繼軍(自治縣人社局局長)

羅昌義(自治縣編委辦主任)

鄒書軍(自治縣紀委副書記)

代先學(自治縣公安局副局長)

胡再忠(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自治縣教育局,由江航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抽專人具體辦公。

(二)加強選調工作監(jiān)督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選調工作全程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56-6227730 咨詢電話:0856-6222579

附件:1.面向鄉(xiāng)鎮(zhèn)學校選調專任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2.面向鄉(xiāng)鎮(zhèn)學校選調專任教師報名表

3.面向外縣選調專任教師報名表

印江自治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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