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
1、筆試
筆試試題采取聘請有關專家命題,且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封閉進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能力測驗。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含時政)、法律、經濟、公共管理、公文寫作、職業(yè)道德、人文、國情等方面;專業(yè)能力測驗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與基本原理、中小學課程理論、教學基本規(guī)律、教學方法、學生學習心理、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fā)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師心理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結束后公布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按參加面試人員與用人計劃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面試(說課)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專家評審組現場評分,時間10分鐘,試題內容在現行教材中隨機確定。專家組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體操打分法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最后得分。面試結束后在面試考點公布面試成績。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在人社局、教育局及易縣政府網站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當總成績相同時,優(yōu)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生源地為本縣的;學歷層次較高的;最高學歷畢業(yè)時間早的;出生時間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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