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5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通知本人。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2倍,否則將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2016年嘉興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