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審核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最后確定參加筆試人員。
2、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填寫《報考資格審查表》
《報考資格審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載,照片8張(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照片)、填寫完整后打印并粘貼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3、報考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要達到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通知報名考生。
4、初審合格人員于9月7日至8日在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