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yīng)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之間;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能力要求;
6、身體健康,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擬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要求的。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