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宜都市2016年補充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條件
來源:易賢網 閱讀:1371 次 日期:2016-08-25 09: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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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

2、學業(yè)成績優(yōu)良,具備教師專業(yè)能力,有較強的綜合素質。

3、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容貌端莊。

(二)崗位條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畢業(yè)學歷。初中英語職位要求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專業(yè)一致,小學職位對所學專業(yè)不作要求。

2、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語文教師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

3、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受理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

5、宜都市在編教師。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北省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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