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事業(yè)單位戶口限制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1772 次 日期:2012-03-13 12: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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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是2010年從別的地州考來紅河州的特崗教師,現(xiàn)在在職,如果我現(xiàn)在把戶口遷到紅河州,那我可以報(bào)考“紅河州戶口”的那類事業(yè)單位嗎?謝謝!

回復(fù):特崗教師經(jīng)所在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符合崗位條件的均可以報(bào)名。涉及戶口界定不清的,請以戶口簿或當(dāng)?shù)毓膊块T出具的證明為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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