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成績公示
排序 | 姓名 | 機試成績 | 面試成績 | 綜合成績(機試占40%、面試占60%) |
1 | 吳澤娜 | 93 | 88 | 90 |
2 | 潘瑞瑜 | 89 | 66 | 75.2 |
3 | 黎又齊 | 37 | 51 | 45.4 |
二、考試人員公示
梅花村街道辦事處在公開招聘人口計生信息員工作中,經(jīng)機試、面試等工作程序,現(xiàn)予以公示考生成績。
公示期間對考生成績?nèi)缬挟愖h,請書面或電話向廣州市越秀區(qū)梅花村街道辦事處反映,反映情況的書面材料要簽署真實姓名,不簽署真實姓名的以及公示時間截止后(以寄出郵戳為準(zhǔn))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受理部門:廣州市越秀區(qū)梅花村街黨政辦公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梅花路6號(郵編:510600),電話:020-38627712。
三、公示時間
2016年8月31日至9月2日
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辦事處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