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關于2016年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公告》要求,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等程序,按照《考調公告》中的錄用原則,即:以報考者報考單位的崗位名額按考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豢颊{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專業(yè)學科知識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若再次出現(xiàn)并列,以在我縣工作的時間長短依次錄??;若再次出現(xiàn)并列則年齡大者優(yōu)先;年齡相同,則按學歷高低依次錄?。豢颊{縣城學校的總成績不低于65分,考調鄉(xiāng)鎮(zhèn)學校的總成績不低于60分。現(xiàn)將擬調動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8月30日至9月1日)。(具體名單見附表)
對擬調動人員反映問題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擬調動人員,取消被公示人擬調動資格。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鹽源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34-6369999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158
鹽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0834-6367666
鹽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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