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學籍字(2016)4號
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學部):
2016級研究生新生已到校報到,對研究生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注冊是保護學生權益和維護學校辦學秩序的一項重要工作。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要求,現就做好我校2016 年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的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研究生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由分管院領導負責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1、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未辦理戶口遷移除外)等材料要與紙質檔案、錄取名冊、逐一比對核查;
2、對學生身份信息與學校招生部門錄取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民族等)要嚴格核對,如發(fā)現信息不一致或錄取數據缺失的,應及時聯(lián)系招生部門調查核實;
3、結合學生檔案整理工作,復核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對新生逐一單獨談話,核對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為確保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順利進行,各學院設專人負責,并做好審查復核過程及結果記錄,有關資料特別是有審查人簽字的紙質資料必須存檔并嚴格保管,以備查驗。對審查過程中存在疑點的學生,復核工作應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并在學校相關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各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要在9月20日前完成。
二、按時做好學籍注冊工作
請各學院(學部)對入學資格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因休學、保留入學資格等原因推遲至今年報到的往屆學生也應按上述要求完成注冊,注冊后以學院為單位登記《研究生學籍注冊登記表》(研究生院下載專區(qū)),打印并加蓋學院公章于9月22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浩園教學樓1003室,聯(lián)系人:高勝利 電話:85950708)。
各學院2016級全日制研究生證和校徽已由各學院取回,請于9月20日前完成?;瞻l(fā)放登記和學生證填寫、回收工作。研究生證號為本人學號,發(fā)證日期統(tǒng)一填寫為2016年9月9日,研究生證中的乘車區(qū)間務必照實填寫,因弄虛作假造成研究生證無法蓋章者,責任自負。各學院憑《?;盏怯洷怼酚?月22日到學位辦領取“研究生證蓋章介紹信”,按預定時間在9月底前到校長辦公室辦理研究生證蓋章事宜(各學院前往時間隨介紹信一并告知)。
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學生學籍注冊工作,切實加強對注冊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按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復核及學籍注冊信息的審核工作,確保注冊工作嚴肅、認真完成。
青島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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