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一般包括體能測試和面試。其中,是否進行面試視報名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
(一)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包括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四項,四項得分相加即為考生體能測試成績。體能測試結(jié)束后,按體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對成績相同者依次按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2、體能測試評分標準和實施細則見附件4。
3、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視報名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確定體檢政審考核人員
1、根據(jù)體能測試名次,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
2、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名單、體能測試名次、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名單,在壽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