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組織紀律性強,自愿從事書記員、法警工作。
(二)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家庭主要成員未受過刑事處罰。
(三)在人事考試中因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錄(聘)用考試資格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五)年齡:法官助理年齡18周歲至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法警年齡18周歲至25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199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六)學歷及專業(yè):法官助理崗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熟悉計算機操作,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法警崗位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從事司法警察工作的專業(yè)技能(復員、退伍軍人或在各類競技比賽中獲得名次優(yōu)先),身高1.75米以上,雙眼裸視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