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yǎng)單位:
根據(jù)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6】34號)和《西華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華師大校【2016】111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校2016年研究生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 獎助學金種類
本次評審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和學校助學金。
二、 時間安排
1. 9.28 確定獎助學金名額分配方案,發(fā)布評審通知;
2. 9.28―10.16 研究生申請、學院初評,期間完成獎助學金評審細則的制定和公示;
3. 10.17―10.21 學院公示,同步向研究生工作部報送材料(含獎助學金評審細則);
4. 10.24 學校審定經學院公示無異議的獲獎名單;
5. 10.24―10.28 學校公示;
6. 10.31 向省教育廳上報相關材料。
三、名額分配
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的名額按照“兼顧培養(yǎng)規(guī)模、培養(yǎng)質量、學科建設需要”的原則以學院為單位進行分配。學校助學金名額按二、三年級具有相應獎助資格的研究生實際人數(shù)執(zhí)行。新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名額按具有相應獎助資格的研究生實際人數(shù)執(zhí)行。
四、工作要求
1. 必須嚴格按照《西華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展評審工作。各學院在《辦法》的基礎上按照本學院制定的各類獎助學金評審細則進行初評,細則以多種方式在本學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2個工作日的廣泛意見征求,定稿后公開發(fā)布,并報送研究生工作部備案。
2.為避免研究生喪失新生獎學金獎勵資格或學業(yè)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的參評資格,請督促未按學校規(guī)定足額繳納學雜費的研究生(已辦理學雜費緩繳手續(xù)者除外)在學校審核前(10月24日)至計財處完清學雜費繳納手續(xù)。
3. 為避免研究生喪失國家助學金資助資格,請督促人事檔案未轉遞至我校研究生院的研究生,立即與研究生院就業(yè)辦公室佐宏老師(2568917,辦公大樓131#)取得聯(lián)系,并轉遞人事檔案至我院或出具相關證明。
4. 學院須認真填寫并按時向研究生工作部送交如下材料:
①西華師范大學2016年研究生獎助學金情況統(tǒng)計表(紙質版和電子版excel版本各一份);
②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每生一式兩份);
③《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每生一式兩份);
學院向研究生工作部送交的材料,紙質版交至辦公大樓130#余璐老師處,電子版發(fā)至cwnuyuding@163.com。
五、 學院在評審工作中有任何疑問,請第一時間與我院取得聯(lián)系(陳宇,2568035;余璐2568035)。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26日
1.西華師范大學2016研究生獎助學金情況統(tǒng)計表(附樣表)
4. 《西華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華師大校【2016】111號)
易賢下載網:西華師范大學2016年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