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本、碩、博階段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本科為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聘用后能夠按照學校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報考年齡要求參照附件《鄭州師范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覽表》,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1日。例如:40周歲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日期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