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我想咨詢下公務員信息修改相關事宜。我是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當初上大學時學校要求將戶口轉到昆明,而且我辦理的二代身份證也是昆明的,因此身份證上的地址是昆明的,戶籍地也是昆明派出所的,但是我生源地是保山的,我報考的那個崗位要求是“招考州市戶口”,我填報考信息時,在“生源地或戶籍”填保山市,在下一欄“上述所對應的生源地或戶籍地派出所(省+縣+派出所名稱)”我填的是昆明派出所。雖然審核也通過了,但是我依然很擔心這樣填寫是否會有問題?請老師幫忙解決哈?謝謝!
補充:我報的崗位0502001028。
回復:你好,填保山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