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是承擔民事責任的一般原則。該原則確定,過錯是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構(gòu)成要件。行為人有過錯就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過錯的大小一般不是承擔民事責任大小的依據(jù),只有在共同過錯情況下,才是承擔民事責任大小的依據(jù)。
過錯責任原則是我國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確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最基本原則,在民事責任中居主導地位,是普遍適用的歸責原則。
推定過錯,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方法。在受害人主張權(quán)利的情況下,受害人能夠證明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受到侵害且為加害人的行為所致,而加害人不能證明自己的行為沒有過錯,就推定加害人有過錯,應(yīng)當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