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場確認材料包括:
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歸還,復印件為A4規(guī)格一式一份,按以下順序裝訂)
(1)《福建省司法戒毒醫(yī)院公開招聘副高及以上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張;
(4)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時無法提供的,應書面保證證書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福建省司法廳戒毒管理局政治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報考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