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招聘職位人數(shù)1:1的比例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同一職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考生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考《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
2016年廣州市花都區(qū)3家機關單位招聘政府雇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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