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招聘工作中使用的計算面試有效成績“二次平均法”操作方法可知,《淇濱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簡章》中規(guī)定的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中的“面試成績”應為“面試有效成績”,面試考場現(xiàn)場公布的考生“面試得分”應為考生“面試原始成績”。因此,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有效成績”)等于考生本人“面試原始成績”(“面試得分”)乘以考生本人所在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shù)。各位面試考生可根據(jù)本人所在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shù)和本人“面試原始成績”(“面試得分”),計算出自己的“面試成績”(“面試有效成績”)。此次面試相關數(shù)據(jù)如下:
第一面試考場:
總成績?yōu)?835.34,面試平均成績?yōu)?8.75944444;
第二面試考場:
總成績?yōu)?767.34,面試平均成績?yōu)?9.06685714;
兩個面試考場的總平均成績?yōu)椋?/p>
(78.75944444+79.06685714)÷2=78.91315079。
第一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shù)為:
78.91315079÷78.75944444=1.001951593;
第二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shù)為:
78.91315079÷79.06685714=0.99805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