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端正,身體健康熱愛公安工作;
2、具有項城市戶籍(限男性);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部隊復退軍人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條件良好,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達標標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報名考試: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紀律或規(guī)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的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