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素質測評
公共科目考試和面試考試結束后,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將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百分制。根據(jù)考試總成績,計劃招聘2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不含2人)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體能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考試總成績。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等三項;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等三項。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的,取消考察體檢資格;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動放棄;對因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卻堅持參加體能素質測評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因棄權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形成崗位上的人員空缺,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進行遞補,只遞補一次。體能素質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