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的概念與特征
1、債的概念
債是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可以請求為特定行為的財產性民事法律關系。
在債的法律關系中,當事人一方享有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稱為債權;享有債權的一方為債權人;負有為特定行為的義務,稱為債務;負有債務的當事人稱為債務人。
2、債的特征
(1)債的主體特征
在債的法律關系中,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都是特定的。
債權的實現(xiàn),一般需要債務人履行義務的積極行為。
特定主體意味著:
債權只能由債權人行使,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2)內容特征
債的內容,是指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具體的權利義務。
債權為請求權,即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債權為相對權,債權債務關系僅存在于特定當事人之間,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請求權利;
債權的設立有任意性。因合同引起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允許當事人自行設定權利義務;
債權的平等性,數(shù)個債權人對于同一債務人,先后發(fā)生數(shù)個債權時,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優(yōu)劣之分。
(3)債的客體特征
債的客體,是指債權債務所共同所指向的對象。債的客體是債務人的特定行為——給付。
作為債的客體,給付應具備三個要件:
①給付的行為必須合法:
②給付具有可能性,在客觀上是能夠實現(xiàn)的;
③確定,給付行為應當在債權成立時確定的,至少在債履行時能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