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取消
對通過資格審核且報名確認人數(shù)未達到1:5比例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研究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12月14日公布取消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參加調劑報名。
2.調劑報名
對通過資格審核且報名確認人數(shù)未達到1:40比例的崗位,可從應聘其他崗位未通過初篩的應聘人員中調劑補充。12月14日公布調劑崗位,12月14日9:00至12月19日24:00,未通過初篩的應聘人員可以申請一個調劑崗位,申請調劑的應聘人員應當符合調劑崗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3.調劑報名確認
用人單位根據(jù)發(fā)布崗位要求對申請調劑人員重新進行資格審核和擇優(yōu)篩選,原則上按招聘人數(shù)1:40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12月24日9:00至12月25日24:00,申請調劑的應聘人員登陸平臺查詢是否進入筆試。進入筆試的應聘人員需要進行確認,未按期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