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遷市工商聯(lián)招聘報名面試問題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屆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各種材料,須交驗本人身份證、戶口頁、畢業(yè)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jīng)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各種有效證件原件的、網(wǎng)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規(guī)定遞補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布)。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在公告網(wǎng)站公布。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設最低合格線為60分。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