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管理及聘用期限、崗位待遇
1、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由用人單位負責具體日常管理。縣人社局負責與相關單位、正式招募人員統(tǒng)一簽訂“公益性崗位”三方協議書,每年一簽,服務期限為2年,協議服務期滿后自主擇業(yè)。協議期間,人事檔案關系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免費托管。
2、崗位待遇。崗位工資每人每月1850元。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為招募人員繳納企業(yè)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5項社會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個人負擔部分從崗位工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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