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長沙市天心區(qū)委政法委員會招聘編外合同制文秘人員報名考試方式
筆試:
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和寫作。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以短信或電話的形式通知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減少職位數(shù)量。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當天未按時到達筆試地點的,視為放棄筆試。
面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3比例進入面試。面試采取面談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度、語言表達能力、計算機操作技能、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天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放棄面試。
面試成績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進入考察程序,可在面試成績達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綜合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入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