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單寸免冠近照2張。
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須提供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中共瑞安市委組織部審核蓋章的《2016年瑞安市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核表》(附件3)。
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正職干部崗位的,須提供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中共瑞安市委組織部審核蓋章的《2016年瑞安市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正職干部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核表》(附件4)。
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報名時取得的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的報考人員以第二學歷專業(yè)報考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下載打印的第二學歷證明。
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