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單位按照選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要求,審查應聘人提供的材料,合格者現(xiàn)場發(fā)放《考核通知書》。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福田區(qū)2016年12月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空表見附件3);
(2)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未婚或未孕人員提交《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
(5)已育或已孕人員,包括離異、喪偶且生育(含收養(yǎng))過子女的提交《深圳市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職稱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7)教師資格證(復印件,驗原件);
(8)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應聘人所提供的資格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參加考核。另外,資格審查只是對應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區(qū)相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的審查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