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新區(qū)人社綜合服務大廳公開
招聘工作人員面試人員須知
一、面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面試,否則視為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人員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指揮,按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guī)定,影響面試。
三、面試人員請于上午7點在候考室參加分組及抽簽,抽簽結束后請在候考室等候,等待考場工作人員的叫號及引導,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在候考過程中不得大聲喧嘩,要保持安靜,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攜帶、使用各種通訊工具。
四、考場準備了草稿紙及簽字筆,考生不得將草稿紙帶出面試室。
五、考生進入面試室只準報抽簽順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違者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六、考生面試結束后,立即離場,由工作人員引領到休息室等候,休息期間,不得隨意離開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觸面試題的人員透露面試題,否則,雙方均按零分處理。待當場面試全部結束并宣布原始成績后,憑身份證統(tǒng)一領取自己的物品,離開考點。
七、面試成績說明
因考生人數(shù)較多,分為3個面試考場進行面試,面試分數(shù)需按規(guī)定進行修正。
“修正面試成績”的計算辦法:應聘人員面試修正成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所在面試室修正系數(shù)。
“所在面試室修正系數(shù)”的計算辦法:修正系數(shù)=全部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平均值÷應聘人員所在面試室全體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平均值。
修正系數(shù)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八位,四舍五入。修正系數(shù)計算時須剔除面試成績異常數(shù)據(jù)(面試成績小于20分者),以免修正系數(shù)出現(xiàn)偏差,影響修正系數(shù)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