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954 次 日期:2016-12-07 14: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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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分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安廳《關于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6〕230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

(二)考試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負責。有關報名的具體組織實施由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二、考試時間與考區(qū)設置

考區(qū)設置視各地報名情況另行確定,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2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再增加1年。

(二)獲準免試1科的條件:

符合以上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考條件中對大專以上學歷層次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的審核,可參照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附件1)執(zhí)行。

(四)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先現(xiàn)場審核、后網(wǎng)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具體網(wǎng)上報名操作流程詳見報名網(wǎng)站)。

報名網(wǎng)站:常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

報名網(wǎng)址:www.czpta.gov.cn

報名及上傳照片時間:8月22日-9月4日

現(xiàn)場資格審核時間:9月5日-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審核地點: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地址:北直街35號。

網(wǎng)報技術咨詢電話:86617131

資格審核咨詢電話:85681918。

網(wǎng)上繳費時間: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11日(新考生必須現(xiàn)場審核通過后方可繳費)

(特別提醒:由于本次考試報名是采取先網(wǎng)上報名、后現(xiàn)場審核再網(wǎng)上繳費的方式,請通過現(xiàn)場資格初審的考生務必于9月11日24時前進行網(wǎng)上繳費,逾期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三)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資格考試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號)精神,全國統(tǒng)一報名系統(tǒng)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wǎng)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wǎng)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6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網(wǎng)報系統(tǒng)檔案庫包含2015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四)“老考生”在上傳電子證件照、填寫并確認報名信息后,即可進行網(wǎng)上繳費(不需要再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繳費成功后即完成報名。

(五)“新考生”在上傳電子證件照、填寫并確認報名信息后,都必須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于指定時間進行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即完成報名。如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以及審核通過后逾期未繳費的,均視為報名不成功。

新考生現(xiàn)場資格審核時考生需攜帶如下材料:

1.網(wǎng)上下載的報名表1張(加蓋公章);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加蓋單位公章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附件2)。

5.工作單位不在《常州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錄》(詳見常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中或者單位不具有“消防資質”的考生,考后合格證書無法注冊,屆時產(chǎn)生的相關問題,由考生自行承擔,請考生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報考。

工作單位在《常州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名錄》中的考生,現(xiàn)場資格審核時無需再提供材料證明單位為消防安全單位。

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jiān)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以及從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工作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消防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從事建筑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的人員,由單位出具消防業(yè)務工作經(jīng)歷證明。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wǎng)上繳費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報名結束后將對考生社保信息進行抽查,不符合報名條件者取消其報考資格。

(六)需要發(fā)票的考生可在網(wǎng)上繳費成功后于11月7日至11月11日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北直街35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逾期不再受理。

(七)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認真按照報名條件及資格審核要求進行報名??忌鷪竺麜r應提前準備好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版證件照(電子版證件照指在正規(guī)照相館拍攝的標準數(shù)碼證件照,請勿使用照片掃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實、謹慎填寫本人報考信息(網(wǎng)上審核只審核考生照片,不審核報名資格);考生在“資格審核”前應認真核對所填信息,“資格審核”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報考該項考試的,將取消其考試資格,所支付費用將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且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八)2016年11月4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收費事宜

(一)根據(j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試行收費標準的復函》(蘇人社函〔2015〕89號)的規(guī)定,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的收費標準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標準收取。

八、其他事項

(一)有關購買考試大綱和教材事宜,可登陸中國消防協(xié)會網(wǎng)站(www.cfpa.cn)自行購買。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 州 市 公 安 局

2016年8月23日

附件:

1.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2.業(yè)務工作證明及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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