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進入考區(qū)、考場后,聽從考試工作人員和主考評委的安排,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驗證、登記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二、筆試守則
1. 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按準考證上指定考場對號入座,準時參加考試。影評寫作考試開始前15分鐘,考生停止入場;故事創(chuàng)作考試開始后15分鐘,考生停止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提前交卷離開考場??荚嚱Y束前15分鐘,考生停止提前交卷。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開始答題??荚嚱K了信號發(fā)出后,須立即停筆,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2. 只準攜帶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墊紙板和透明筆袋進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紙鰞炔坏米孕袀鬟f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則按違規(guī)論處。
嚴禁攜帶各種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手機、對講機等)、攝影攝像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后一律按違規(guī)論處。
3. 考生入場時,監(jiān)考員將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違規(guī)物品,考生須自覺接受檢查,并對監(jiān)考員予以協(xié)助和配合。入場后,須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上角以備查驗。
4. 考生拿到試卷和答題卡后,須檢查所得試卷和答題卡是否有誤,并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監(jiān)考員在考生答題卡上貼好條形碼后,考生須核對條形碼是否與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一致。
5. 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漢語言文字作答。作答時,必須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答題。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語言文字答題,不準在試卷、草稿紙及答題卡規(guī)定的答題區(qū)域外作答,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答題無效。
6. 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或答題卡帶出考場,嚴禁冒名頂替,否則按違規(guī)論處。
7. 遇試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8. 考生須在考試簽到表上簽字,該表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憑證,若考生拒絕簽字或漏簽,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將由考生本人承擔。影評寫作和故事創(chuàng)作一律不得自擬標題,否則視為廢卷。
三、面試守則
1. 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提前30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區(qū),開考后考生停止入場。
2. 考生候考時,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大聲喧嘩,不準隨便走動,禁止吸煙。不準其他人員陪同進入考區(qū)。
3. 考生進入考區(qū),不準攜帶與考試無關的手機等物品,不準向評委教師打招呼,不得有遞條、暗示等違規(guī)行為,否則,按作弊論處。
4. 考生根據監(jiān)考人員考試指令進行考試,不準提出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問題,不準暗示或說明考生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否則,按作弊論處。
5. 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考試,不得要求重考。
四、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其中,對在藝術類專業(y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紀的考生,取消其該科目考試成績;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的各科、各階段成績(含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和所有藝術專業(yè)考試成績),并將考生違規(guī)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