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文件精神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考核、民主測評、體檢、考察,決定擬聘用陳苗苗、劉曉曉二位同志為青田縣溫溪、東源鎮(zhèn)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
一、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中共青田縣委組織部、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二、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三、公示時間從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四、公示受理電話:
中共青田縣委組織部:6819725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822270
中共青田縣委組織部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易賢下載網(wǎng):2016年麗水市青田縣擬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