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德州市事業(yè)單位對報考所需的資格資質證書取得時間、時效有何要求?
答:除2017年國家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崗位要求的)應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含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17年1月18日之前取得,且在現(xiàn)場資格審查、考察、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期間該證件均為有效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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