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我局定于近期組織考生進行公安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和體檢,為確保各項測試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安基礎知識考試
(一)時間、地點
公安基礎知識考試日期為2017年2月12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須攜帶物品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二)打印準考證
請考生于2月8日至2月12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頻道(網(wǎng)址:www.bjrbj.gov.cn/bjpta),進入“打印準考證”欄目,選擇“公安基礎知識考試”,輸入姓名、身份證號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生范圍
各職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見附件1)均須參加公安基礎知識考試。
(四)注意事項
公安基礎知識考試范圍請參照:《公安基礎知識》(公安部政治部編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3版)。
二、面試
(一)面試時間
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19日。
上午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天7:30前到達指定地點,下午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天12:30前到達指定地點。
(二)面試地點
各職位面試地點見附件2。因考點周邊不具備停車條件,請考生提前規(guī)劃好前往方式及乘車路線,確保按時參加面試。
(三)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
根據(jù)《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3:1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經(jīng)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我局采取劃定面試合格線的方式,并確定60分為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面試日期和時間參加面試,不得調換時間。上午7:30(下午12:30)進行核驗身份并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組及順序。遲到者視為放棄。
2.參加面試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測試證(面試現(xiàn)場發(fā)放)、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打印的《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經(jīng)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的《告知書》和《承諾書》、簽字筆。
3.手機等與考試無關的各種物品一律不準帶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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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理測試
(一)時間、地點
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待報考單位通知。
(二)考生范圍
待公安基礎知識考試和面試結束并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后,我局將按照各職位計劃招錄人數(shù)與參加后續(xù)測試人數(shù)1:1.5的比例,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考察人員,其中防暴處突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后續(xù)測試人員。具體名單見面試結束后網(wǎng)上公示。
(三)注意事項
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測試證、簽字筆、2B鉛筆、橡皮、100元測試費。
四、體能測試
(一)時間、地點
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待報考單位通知。
(二)考生范圍
同心理測試人員范圍。
(三)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須著運動服,穿運動鞋,自備飲用水,攜帶本人身份證、測試證按時參加測試。
2.考生本人在體能測試當天如有身體不適,請根據(jù)自身情況作出是否參加體能測試的決定,考生要量力而行,安全第一,如不參加測試,則視為放棄。
3.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見北京市公安局網(wǎng)站“招錄信息專欄”相關規(guī)定欄目中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隊員體能及身體素質標準》。
五、體檢
(一)時間、地點
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待報考單位通知。
(二)考生范圍
同心理測試人員范圍。
(三)注意事項
1.參加體檢的考生請認真閱讀北京市公安局網(wǎng)站“招錄信息專欄”相關規(guī)定欄目中的《錄警體檢注意事項》,并按照要求做好體檢準備。
2.體檢標準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其中,關于視力標準,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為不合格。
上述各項測試,考生如有任意一項測試未參加即視為放棄。此外,為在我市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各項測試并確定擬錄用人員,我局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考察等在同一時間段內(nèi)交叉進行,單項測試結束后,不予淘汰考生。待我局匯總完成各項測試結果后統(tǒng)一公布測試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
招錄工作未盡事宜,我局將通過北京市公安局網(wǎng)站“招錄信息專欄”或微信公眾號“北京警察招錄”予以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
2017年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