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平原縣中小學教師初級職稱專業(yè)學科評議組對全縣申報初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人員的材料進行了評議。經評議,付秋平等205名同志符合二級教師評審條件,侯玲珊等40名同志符合三級教師評審條件?,F(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20日。對評議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向縣教育局人事股反映,地址:平原縣平安東大街218號,電話0534-4216036。
平原縣教育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