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撫仙湖保護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的實施意見》(玉政發(fā)〔2010〕92號)和《江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江川縣撫仙湖保護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實施方案的通知》(江政辦發(fā)〔2012〕2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撫仙湖保護管理,經(jīng)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撫仙湖執(zhí)法協(xié)管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及條件
范圍:35歲以下(1977年5月1日止),江川戶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復退軍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m以上,限男性。
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招聘的崗位及人數(shù)
江川縣撫仙湖執(zhí)法協(xié)管員,10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00時 下午2:30—5:00時。
2、報名地點:江川縣撫仙湖管理局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8013246)。
3、報名辦法: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冊原件,須交復印件各一份,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報名時交半寸免冠近照2張。
4、報名費:50元/人。
四、考試方法及時間
1、考試采取體能測試方法。
2、體能測試時間:2012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時。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五、聘用及待遇
1、體能測試結束后,按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若體檢不合格者依次替補,體檢結束后,須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2、經(jīng)政審和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限為三個月。
3、待遇:聘用人員每月工資待遇為1500元(含社會保險)。
4、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聘用人員名單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8011802
六、未盡事宜由江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川縣撫仙湖管理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告
江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川縣撫仙湖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